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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2
作者: 王项    日期: 2014/2/14    点击率: 1699     文字大小: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4)核算方式

(5)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6)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

(7)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8)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9)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4、开业税务登记程序

(1)税务登记的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是为了办理正常的征纳秩序,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第一步。为此,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实事求是地填报登记项目,并如实回答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纳税人所属的本县(市)以外的非独立经济核税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还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认真填写《税务登记表》。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a: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b: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c: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d: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f: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g: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h: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i: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当提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

(3)税务登记表的种类、适用对象。

 a: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适用于核发税务登记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填用;

 b: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表。主要使用于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各种类型企业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填用;

 c:个体经营税务登记表。主要适用于核发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业户填用;

 d:其他单位税务登记表。主要使用于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其他部门批准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

 e:涉外企业税务登记表。主要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国企业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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