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名称不是想用什么就用什么,需要经过当地工商局对名称备案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使用,公司名称审核有一定规则,如公司名称不得与同行业内公司名称相同、不得与已经申请商标的名称相同、不得使用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等,接下来上海注册公司小编整理了公司核名要求,以及免费公司核名注意事宜。
一、公司核名审核单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司名称必须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使用,目前公司名称审核分为国家工商总局审核和地方各级工商机关审核两种方式
1、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2、地方各级工商机关受理的范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含有同级行政区划,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企业。
二、公司核名要求
1、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
2、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
4、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5、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哪些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合肥”或者“合肥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 “国际”字样
1、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2、国家工商总局审核通过的
由此可见,公司核名有一定的流程和准则要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