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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公司注销成为企业家再次创业的拦路虎
作者:     日期: 2022/3/17    点击率: 325     文字大小:      
  企业家的“大问题”不是公司的注册,而是公司的注销。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如何优化企业注销作出明确指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清税证明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并可以直接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1、你没有处理税务问题。
  2、办完税务手续,但没有收到发票,没有欠税(滞纳金)和罚款。
  一般注销的纳税人不处于税务稽查状态,未缴纳欠税(滞纳金)和罚款、增值税专用票据和税控专用设备。
  1、税收抵免额为A和B的纳税人;
  2、具有母公司税收抵免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企业,引进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认可的人才或者行业带头人;
  4、未纳入税收抵免评估的经常性固定的工商预算;
  5、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工商登记机关将通知您简化信息和取消纳税手续:
  1、简化信息。实行实税的纳税人,免交纳税证明和身份证。
  2、打开一扇特别的窗户。在税务局设立注销交易专项服务窗口,视情况及时增加专项服务窗口。
  3、提供包裹服务。整合税务注销预登记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最终结算、窗口报送。
  4、加强初次申请通知制度。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销户时,第一次收到销户通知的税务人员应负责查询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对办理的事项分类发布通知,做好沟通和咨询工作。
  5、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任务。对涉及各种业务注销问题的纳税人,要创新工作方法,精简优化流程,公布责任,做到环节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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